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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税的几种情况
[日期:2015-01-22]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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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46号文件规定:凡有下列情况的,对该笔出口业务一律不予退税。
(1)出口货物的货源不实的
(2)虚抬出口货物国内收购价格的
(3)出口退税凭证有涂改、伪造或内容不实的
(4)在“四自、三不见”情况下成交的出口货物
注:什么是“四自、三不见”?
“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交易叫“四自、三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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