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 BILL OF LADING 和MARINE BILL OF LADING的表面意思是"海运提单",那这个"海运提单"如何去辨别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UCP 500对海运提单的要求 (只是引用/复印了UCP 500第23条及24条的部分内容,详细要求请自行参考<UCP 5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第二十三条 海洋运输提单
a.如信用证要求提交港至港运输提单者,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银行将接受下述单据,不论其称谓如何:
Ⅰ.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字或以其它方式证实:
--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
--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
承运人或船长的任何签字或证实,必须表明“承运人”或“船长”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他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第二十四条 非转让的海运单
a.如信用证要求提供的是港至港非转让海运单者,除非信用证另有相反规定,否则银行将接受下述单据,不论其称谓如何:
Ⅰ.表面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字或以其它方式证实:
--承运人或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或代表,或
--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或代表。
承运人或船长的任何签字或证实,必须表明“承运人”或“船长”的身份。代理人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时,也必须表明他所代表的委托人的名称和身份,即注明代理人是代表承运人或船长签字或证实的;
那么我们依据上述要求,只要能仔细地读懂,相信对OCEAN/MARINE B/L有了一个较为系统的了解了. 在读懂UCP 500第23,24,25,26条之前,我们也需要了解什么是"承运人carrrier",什么是"港至港提单"等等专业名词,否则是较难理解的. 这些名词的解释就不一一说明了.我仅就“承运人CARRIER”作一个简单解释:根据上面的第23条,“港到港提单应须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而承运人通常是指发布提单的船公司,一般在提单表面上已经印妥,如未印妥,应如实注明。若无注明的话,是会被拒付的。
提单的签字应根据签字人的不同情形来作不同的批注.同时也应符合UCP 500. 一般说来, 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形:
注: 本例中我们假设船公司为WANHAI (万海)公司, 总部在新加坡, 那么这个WANHAI就是我们所说的承运人,现在船公司经理是 MR. LEO. WANHAI在深圳的代理公司为 WINNERS SHIPPING COMPANY, 就是所说的船公司代理,简称船代,船代的经理是 MS. GINA. 而帮船公司揽货的货代(拖车运输行这一类的)公司为 OKAY SHIPPING LOGISTICS LTD.,货代公司的经理叫 MR. CHAN, 另外WANHAI所配的船上有位船长,名字叫 WIKKON ----- 以上均为假设,以便大家理解.
A) 承运人签字
提单上头已经印刷好的: WANHAI BILL OF LADING
提单下方显示:WANHAI
(MR. LEO 的签字)
AS CARRIER 或者 THE CARRIER
---- 这是标准的船东单
B) 承运人的代理签字
提单上头已经印刷好的: WANHAI BILL OF LADING
提单下方显示:WINNERS SHIPPING COMPANY
(MS. GINA 的签字)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WANHAI 或者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WANHAI as carrier (the carrier)
---- 这是我们所说的船代单
C) 船长签字
提单上头已经印刷好的: WANHAI BILL OF LADING
提单下方显示:WANHAI (或不注明,或者显示船名)
(WIKKON 的签字)
AS MASTER 或者 THE MASTER
D) 船长代理人签字
提单上头已经印刷好的: WANHAI BILL OF LADING
提单下方显示:WINNERS SHIPPING COMPANY
(MS. GINA 的签字)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master WIKKON of the carrier WANHAI 或者 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WIKKON as master (或 the master) of WANHAI as carrier (或者the carrier)
另外,若L/C中强制规定提单必须是由CARRIER发布的海运提单,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现在很多船公司都是由他们的代理来签字的),但只要“表面”符合L/C要求,则银行是会接受的。比如,你若与某货代关系较好,他们是有可能出具这样的一个“表面符合”的海驼提单:
E) 货代签字的表面符合提单
提单上头已经印刷好的: OKAY SHIPPING LOGISTICS LTD
提单下方显示:OKAY SHIPPING LOGISTICS LTD
(MR. CHAN 的签字)
AS CARRIER 或者 THE CARRIER
由此可见,ocean bill of lading / marine bill of lading应该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船东单(包括船代单)。但只要“表面”做到满足UCP 500的条件,使用货代单对于银行来说还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