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配送应当如何开展,下面让我们以批发业为例做一些说明。
(1)研究物流协同化的可能性。人们常说货主的竞争主要是销售竞争,配送应该合作,然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实际推行时需要投入很多精力、时间和资金。对此,必须有足够的精神准备。要搞协同,必须寻找物流协同化的伙伴,消除与竞争对手联合的思想抵触,特别是要得到销售部门的理解。如果公司内部的抵触情绪不能消除,则可以与不同行业的企业合作,或争取在地区组织内协同。
请求协同单位提出意见进行整理,并列出参加协同的条件(业者的地区、配送圈的密度、服务水平、配送车辆性质、配送商品特性、物流设施状况、物流系统的独立程度等),研究协同的可能性。
(2)参加的单位统一意志。如认为可以协同,各参加单位应对物流协同的有利因素予以确认,为实现协同配送统一意志。这一步非常重要,要仔细讨论,充分取得共识,统一意志。稍一不慎就可能中途分手。还应确定有干劲的领导人或协调人,设立办事机构。
(3)确立物流协同化的主体。决定物流协同化的事业管理主体是由各个会社来承担,还是由合作机机来承担。如果是合作承担的话,就要决定是合作机构直接运营,是另外成立运营公司,还是委托专门的物流业者。如设置事业协同合作机构,则适用"中小企业流通业务效率化促进法",参加单位应对这项法律有充公的了解。
(4)系统的设计。经过上面的几个步骤之后,则应设计物流协同化系统。应按降低成本,维持并提高服务水平,增加销售的要求,设计物流协同化系统。
系统应在决定内容和服务水平,决定保管、搬运、拣选、收配(集货配送)方式,决定设施、机器、车辆、人员之后再进行设计。当然也应当商物分离,遵守服务原则,将处理退货、处理传票、处理接受和发出订货、处理信息、前提条件的安排等项原则确定下来。此外,还应当考虑到物流业中存在的问题。
下面将适用于《中小企业流通业务效率化促进法》的物流协同化形态,绘制成为图。在设计系统时,还应考虑是否接受外部物流专门机构或咨询机关的帮助等问题。
(5)行政手续。写出物流效率化计划,向都道府县知事及地方运输局长提出物流效率化认定书。
(6)资金的筹措。筹措物流协同设施的设备投资资金和办事机构的运营费用。物流效率化计划经过审查批准之后,即可借用此项共同资金。
(7)工作开始的确认。为防止初期的纠纷,物流共同设施建成后协同化开始之前,所有的参加单位要进行会商,确认已定事项。不要忘记要让我们对业务内容及各项等价报酬给予确定。
(8)运营主体开始工作。
(9)实施后的调查研究。对实施情形进行追踪、发现问题进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