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岸车站的交接
1、确定稳妥可靠的口岸代理公司,负责办理口岸交接手续
2、特殊货物的交接按合同和有关协议的规定,负责具体的交接方法和手续
3、代理办理报关报检
4、需办理商检的货物,要向产地商检局办理商品检验手续。
5、出境货物包装,应注意木质包装材料和托架,应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否则要有商检部门的熏蒸证明和熏蒸戳记。上述检验和检疫证书,须在发站托运货物时,同运单、报关单一并随车同行,并在国境站由海关执行监督,查证放行。如在国境站办理商检熏蒸,则要花费更多时间和费用。考试用书
6、货运事故的处理。出现事故,应提请铁路编制商务记录,并有国境站货运代理人负责协调。
二、运输期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运输时间规定为:每日200公里
1、发送时间:接货报关2日,装车发运1日
2、运送期间:每200运价公里为1日(不足1日按1日算)
3、国境口岸:交接时间2日
4、运送超限货物时,运到期限(算出整天数后)延长100%
5、实际运到期间从承运货物的次日零时起算(不足1天按1天)
到铁路通知收货人货物到达和可以将货物交给收货人处理时止。如承运的货物在发送前需预先保管,则运到期间应从指定装车的次日零时起算。货物装车日期,以运单中加盖的发站日期戳为准。
三、货物到达交付
货物在到达目的车站后,国际货协运单的记载收货人在付清到站费用后,即可把货物提走。货主、发货人、运输代理人都无权对货物的交付做出指示和控制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