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使用带子、绳索或胶带进行缠绕的商品包装。拆除带子、绳索,附加气泡膜、包装箱等。
B.重复使用之盒子或箱子。必须去除包装外侧所有标签、号码、地址信息及一切有可能影响操作人员识别的粘贴物品和信息。
C.易破损的材料。如保丽龙、塑料、编织袋等。
D.公文包、行李袋、行李箱等。不接受公文包、行李袋作为外包装的货物。
E.强度不足的包装。不接受客户使用有压垮痕迹、有破洞及有油渍、水渍的使用过的箱子(不影响签收)对货物进行包装,以及受潮或强度不够的瓦楞纸箱。
F.商品包装。商品包装不能直接作为运输包装。
G.打包带。使用不带铁箍的打包带,入库时需拆箱去除,非重货无需附加。
H.木质包装。此类货物入异常,拆箱后无法还原,需确认去除、无需拆箱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等。
I.任何报刊、报纸、宣传海报等不能作为外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