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的表示方法
1、用文字说明表示。
(1)FAQ:农产品时,用“良好平均品质”(FAQ)来表示,习惯上称为“大路货”,以我国产品当年生产该项农副产品的平均品质为依据来确定。
(2)GMQ:即上好可销品质,适用于木材或冷冻鱼等货物。
2、用样品表示
(1)标准样(Type Sample):即样品表示商品品质作为交货的质量依据。
(2)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双方寄送的样品供对方参考,但不能作为交货的质量依据。
(3)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可加工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或称“回样”“确认样品”。
★质量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1、机动幅度条款
规定范围、规定极限、规定上下差异等。
2、品质公差
国际同行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差异即为“品质公差”(Quantity Tolerance)。
二、数量
★数量的计算
1、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
如果交货数量少于实际数量,卖方应在规定期限前补交。
2、以毛作净:按照毛重计算重量;
3、公量:扣除实际含水分,再加上标准水分后的重量。
公量=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1)溢短装条款
指在规定具体数量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比例。
(2)约量(Approximately or About)
指《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对于信用证的“约量”条款规定,幅度不超过10%。
三、包装
★运输包装
包装的标志
1、运输标志:又称“唛头”。
2、指示性标志:操作标志。
3、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
★销售包装
又称“小包装、内包装。条形码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条及其他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
☆定牌和中性包装
1、定牌:例如“中国制造”等字样。
2、中性包装:在出口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生国别的包装。
(1)定牌中性: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牌号,不注明生产国别。
(2)无牌中性:均不使用任何商标和牌号,也不注意国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