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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保险存在的两大误区

[日期:2015-01-08]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随着物流活动的发展,第三方的物流企业在办理自身责任保险的同时,往往也越来越多地为相应的货物所有权人代办具体的货物保险。这两种形态由于分属不同的保险类型,因而往往会给人们带来误区。
  误区一、用代收委托人的保险费投保物流责任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向委托人收取的保险费属于代收性质,其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代为投保物流货物保险的义务。然而,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认为,投保与否以及投保哪个险种完全是自己的事情。为节省保费,他们往往只投保物流责任保险一个类型。这些企业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责任保险情况下,对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赔偿责任的。此时,货物所有权人面临的货损风险加大。另外,深圳物流企业的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权利人提起违约诉讼。

  误区二、第三方物流企业应承担全部货损责任

  按照法理,当发生除第三方物流企业责任以外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外来风险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货物损失,被保险人应该向保险公司索赔。只有发生了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责任导致的货物损失时,被保险人才可以选择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索赔。但实践中发生货损时,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对损失的原因不加区分,直接向委托方理赔,白白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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