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关进出境现场放行:经上述过程后,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的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场所的工作环节。
方式:由海关在提货凭证或出口装或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
实行无纸通关的海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根据海关的发出的海关放行的报文,自行打印放行凭证。
(2)货物结关:进出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结束海关监管(表示已经履行完于进出口有关的一切义务。
①海关现场放行: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就可以生产和流通领域,放行就是结关。
②保税货物、暂准进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放行并不等于结关,海关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进行监管。放行并不等于结关。
2、提取或装运货物:
(1)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提取进口货物
(2)凭加盖有海关放行章戳记的出口装货凭证办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离境的手续
3、申请签发证明联:
需要海关签发证明的,可以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在签发证明的同时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向有关单位传送相关数据进行备案,常见证明如下:
(1)。进口付汇证明
(2)。出口收汇证明
(3)。出口收汇核销单
(4)。出口退税证明
(5)。进口货物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