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收到国外开来信用证并经审核无误后,便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车皮依据。
3.落实装运车皮。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后,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到站等情况,结合车皮计划,与火车站联系,并由火车站据以向上级铁路分局申请车皮。
4.提货、装车。外运公司根据装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并运至车站货场,车站凭货运单据将货装车。
5.收取提单。货物装车完毕,由车站司磅员签发货运单,载明收到货物详细情况。有条件就地封关,可由海关监管加封,办妥转关手续。外运公司则凭运单签发承运货物收据,即陆运提单。
6.发出装车通知。货物装车后,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车通知》,以便买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