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施加封条的人可分为:厂封(工厂封条,是出口工厂加的);关锁(关封,即海关封条,是海关加的);船封(船公司封条,是船公司加的);码头临时封(码头临时封条,是码头加的)。
(2)按封条的材料及功能可分为:高保封,数码防盗封、子弹封、铁皮封、钢丝塑封、塑料封、防盗铅封、普通封等。
2、何时加码头临时封条
(1)卸船时不小心搞坏柜子后门上的封条;
(2)柜卸船后于码头内拆柜,收货人提走第一批货时。
3、操作程式
(I)Zhongshan(Feeder)――Yantian(mlther vessel)――overseas即中山驳船去盐田再转大船,船上每只柜于中山报关再于盐田转关,则中山装上驳船前有如下两种做法:
(1)柜子后门加大船公司的封条,凭此封条号报关(海关不加关锁)。而出口工厂做好柜(即装好柜)时一般要加上临时厂封,以避免从山口工厂至中山港的陆运期间柜内货物失窃。少数情况下,若大船公司的责任起点为出口厂之DOOR(DOOR TO DOOR 、DOOR TO CY下),则可能于出口厂做好柜时加上大船公司封条。
(2)柜子上仅驳船公司封条而无海关封条,于盐田装大船前也需加大船公司封条。驳船于中山清关时M/F(Manifest 船单、舱单),海关把M/F录入电脑(M/F上有每只柜的Seal NO.,即对柜上封号备案),至盐田时当地海关从海关网上调出该柜号,是否一致。
(II)东莞拖车支蛇口再装大船出口,吨车或货柜于东莞报关蛇口转关,则:于东莞仅加海关封条。至蛇口装大船前再船公司封条,但若船公司负责东莞至蛇口的陆运,即DR (DOOR)-CY或DR-DR,则于东莞加上船公司封条。
(III)中山――香港――海外,有的公司操作如下:柜子后门上加二个封条,一个是中山――香港头程feeder公司的;另一个是香港――海外的二程大船(mother vessel或 ocean vessel)的,于B/L相关单证上的S/N(Seal NO.)栏可仅显示一个封号。若遇到海关查柜则两个Seal同时被剪。查完后需重新施封(拿二个新封条加上),于单证上显示New Seal NO.。
4、注意事项
(1)船公司的封条上印有Carrier’s name (多为缩写。如COSCO、MSC、PIL)及一连串阿拉伯数字。通常由Carrier将其封条交由其agent拿到封条,于工厂做好柜后即加上。船公司的封条通常为子弹封,很牢固,开启柜门时需用大铁剪方可剪断,有人将Carrier’s name称为“大封条”。
(2)通常,封条应加在后门的右半边。因压门的铁片是焊接在右门上的(即右压左),关门时须先关左门再关右门,而开门时则相反(废话)。理论上讲,柜子后门 的4个耳朵均可加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