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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料加工货物的报关

[日期:2015-01-28]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对进料加工货物的报关
1. 什么是进料?

进料是指有权的单位用购买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成品或成品后再返销的业务。

2. 进料应具备什么条件?

(1) 人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权的进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

(2) 用购进的原料,零部件必须成成品复。

(3) 的料件和的成品的所有权归人,人自负盈亏。

3. 进料料件的来源有什么要求?

料件的来源必须是属于进料专项:

(1) 经贸部拨给进总公司,及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进料用汇。

(2) 经贸部拨给省、市、自治区局的进料用汇。

(3) 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和留成拨出专供进料用的原材料。

(4) 机电产品,由经贸部拨给各有关部、局供进料用的原材料。

(5) 中央下拨的商品包装用汇。

(6) 工贸公司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料用汇。

4. 进料单位需经哪些单位批准?

进料合同应事先报经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外经济机关,国务院机电产品办公室以及其授权的部门,各进总公司审核批准,并凭上述审批部门签发的《进料批准书》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5. 进料的单位怎样才能申请免税?

进料的单位应将制定的年度(季度)进料计划抱省局一级主管单位,审批汇总(包括专项的审核)送所在地海关,凭以审批免税申请。没有计划,海关并不接受申请。

6. 单位怎样向海关办理进料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单位在办理进料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向海关交验下列:

(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进料批准书》。

(2)对外主管部门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如属对口合同的,还应同时交验合同。

(3)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

海关审核后,确定对料、件的不同监管方式,如实施全额保税或按比例征免税等,并核发《登记手册》。单位持凭《登记手册》办理有关进和最终核销等手续。

7. 专为包装商品所的包装物料应怎样办理手续?

与进料一样凭合同及有关批文、其他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海关予以保税。对包装物料与公司,生产工厂间的购销合同办理。

8. 进料进货物怎样办理手续?

(1) 进料货物进时,单位应填写《进

料登记手册》和"进料进(出)口货物专用单"向海关申报,同时交验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等有关。
 
(2) 进料合同项下的料、件,免领货物许可证,的成品如属许可证。商品,应交验货物许可证。

9. 料件与料件串换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合同项免税的料、件,应坚持专料专用,不得不与其他料、件串换使用。在特殊情况下,因产品急需,拟使用同品种、同规格、同等数量的原材料顶替原材料,并无出售盈利赚取差价等问题,应事先报经主管海关批准。海关对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棉花纺纱行业的进料,因生产工艺必须与其他料、件串换使用有以下规定:

(1) 工艺性料、件串换,单位应经主管海关核准,并具备保税工厂监管条件。

(2) 工厂要健全制度,按海关要求建立帐册、记录投料与产出时间备查。不允许先后,或不经在收购产品。不允许倒卖料件。

(3)成品中,属于搭配使用国产原料部分,如属应征税的,可予免税。

10. 进料货物内销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进料项下的料、件和成品,均不得在境内。如因故必须转为内销的,应经经贸部主管部门批准,并经海关许可。上述转内销货物,无论以人民币或结算,单位和生产企业应及时想海关缴纳原料、件的关税、产品税(或增值税)。属于国家限制的或属于实行许可证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交验审批件或许可证后方可准内销。

11. 受国家和禁止的商品的进料有什么具体规定?

复成品为应经批准的19种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商品的进料业务,要事先禁止商品的进料业务,要事先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发《登记手册》,具体审批程序和规定如下:

(1)凡按规定需要报批的进料业务,不论使用何种,单位需凭正式批件向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请许可证。

(2)凡属国家以批准下达的计划内列名19种商品的进料业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贸厅(委)、局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所列品种和数量进行审批,发给申请单位"19XX年计划内商品原材料审批表",同时抄报经贸部。单位凭核发的"19XX年计划内商品原料审批表"和所签合同副本或定货单向海关领取《进料登记手册》,并凭

当年计划和《进料登记手册》向经贸部有关发证单位申领进料商品的许可证(各、工贸总公司计划内自营部分由总公司按此办法审批)。

(3)上述19种商品进料超计划或计划外,以及国家禁止商品的进料业务有关单位报省(区)、市经贸厅(委)、局或主管总公司审查平衡后由省(区)、市经贸厅(委)、局或主管总公司逐笔报经贸部审批,海关凭经贸部审批的计划外或超计划外商品的批件和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定货卡片核发《进料登记手册》,发证单位凭经贸部的批件和《进料登记手册》核发许可证。

(4)19种需加强宏观的商品和8种国家禁止商品进料业务的单位,必须是承担国家创汇的有该两类商品权的进企业,其他企业不得。

12. 进料料件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再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料、件为半成品后,转让给其他承接进料复业务的单位进行再装配时,原料、件的单位应会同该承接单位持凭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或生产合同等有关单据,向海关办理结转和核销手续,并可继续予以保税。该承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单独申领新的《登记手册》,但可面予办理进批准手续。对以执行完毕合同所余的料、件,也可采取结转办法将剩余料、件转入另一合同中继续成品,海关继续予以保税。

13. 料件调拨使用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料件如需要异地的,接受料件的单位,应填写《异地料件申请调拨证明书》1式2份,报主管海关批准后,1份交调入地海关留存备案核销,1份退接受料件的单位转交申请调出料件的单位向调出地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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