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签发的地点应当是货物的装船港。提单签发的日期应当是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并且与大副签署的收货单签发的日期相一致。
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提单签发的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将货物装船后,才能辨别所装货物外表状况是否良好,件数是否与申报数字相符;同时由于货物的装运期限都是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而且信用证也规定了货物的装船期限,把签发提单的日期看作是货物已装船完毕的日期,也就是卖方向买方的交货日期。如果货物装船日期一旦超过规定时间,就可能遇到买方在目的港拒收货物并请求赔偿损失和银行拒付货款的问题。如果提单签发日期提前于货物装船完毕日期,甚至货物未装船就签发已装船提单,这就扩大了承运人的责任,也有可能构成对第三者的欺诈行为,而引起收货人拒绝提货,进而提出索赔。
提单的签发是根据大副签署的收货单,在与提单记载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才签发的。如果收货单上有批注,则提单签发人就应如实转批在提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