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国的原产品必须从该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但是,由于地理的原因或运输的需要,也允许货物经过出口受惠国以外的第三国领土,不管是否在过境国转换运输工具或暂存货栈。其条件是:货物一直处于该过境国海关的监督之下;未投入当地市场销售或交付当地使用;以及除卸、装和为使货物保持良好状态而作的必要处理外,未在那里进行过任何再加工。 转运商品需要提交在出口受惠国内签发的联运提单和过境国海关签发的证明,证明商品名称、卸货和装货日期、船名、启航日期及货物途经过境国时的状况。
所有给惠国(澳大利亚除外)都要求出口受惠国的出口货物符合直运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