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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仓库等级

[日期:2015-01-24]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7年第8号),由中国仓储协会组织起草制定的《通用仓库等级》、《仓储服务质量要求》、《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等三项仓储国家标准,9月15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08年3月1日实施。三项标准的编号分别为:通用仓库等级GB/T 21072-2007、仓储服务质量要求GB/T 21071-2007、仓储从业人员职业资质GB/T 21070-2007。

  这三项国家标准涉及仓储业的仓库、人员与服务,是仓储业的基本标准,从我国仓储业实际情况出发,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中介组织、其他行业的经验与指标,首次提出对通用仓库不同等级的划分条件、仓储服务的质量要求与考核指标,提出了基于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要求的仓储从业人员职业定位与资质要求。这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仓库建设水平、提高仓储业的服务质量、对于提高我国现有仓储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开展职业教育,促进我国现代仓储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仓储协会将联合业内各方面力量,依托地方行业协会和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标准贯彻、实施活动,根据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逐步开展通用仓库等级的评定、仓储企业服务评鉴、仓储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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