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三、 收货人应到四川航空货运公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四、 收货人应在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五、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川航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六、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川航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
二、 收货人委托他人提取货物时,应凭货运单上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三、 收货人应到四川航空货运公司指定的提货处办理提货手续,并负清所有应付费用。
四、 收货人应在航空货运单和货物提取记录上签字后提取货物。
五、 收货人提取货物时,应当面清点,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污染、损坏 或延误到达等情况,请当面向川航货运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六、 若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在川航货运单上签字而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按运输合同规定货物已完好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