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早在公元十世纪就已建立,初期为报关行,其从业人员多系从国际贸易企业而来,人员素质较高,能为货主代办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业务和运输事宜,随贸易发展,逐渐派生出一个专门行业,在其发展过程,有些国家曾试图取消它,让货主与承运人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减少中间环节,但都未成功,因为构成国际货运市场的货主、货代、船东(或其他运力)、船代四大主体,与港务码头、场、站、库等客体不能相混,兼营、交叉经营,会使国际货运市场竞争秩序出现混乱。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发展历史,与世界各国的情况大同小异。早在通过丝绸之路与欧亚各地通商时,就有报关行业,在郑和下南洋、下西洋、东渡日本时,发展了海运。1949年全国解放后,中国远洋中外运两 大公司组建了船队,并不断壮大,拥有近、远洋船只1800余艘,2200万载重吨运力,使贸易扩展到世界各地,相应地在沿江、沿海港口城市,建立起上千家报关行,仅天津市就有156家,从业人员约800多人,约占贸易行 数量和人数的七分之一,至1955年12月31日公私合营时,随贸易行归口到八大进出口公司,各公司的报运科,就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并从中间抽调了部分人员充实到天津外运公司,从此由社会报关,变成为企业自行报关,各公司的报关科,也就成了各公司的国际货运代理,他们与世界上160多个国家的同行建立了网络关系,为国家进出口贸易运输奠定了人力、物力、财力基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由外运独家代理变为多家经营,经济成分由全民所有制,发展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所有制形式。体制改革,中外运系统和外贸专业公司的报运科,受到了冲击和锻炼,市场经济竞争之特征,日益明显。1991-1994年,是中国境内国际货运市场发展的高峰时期,当时干线船与支线船在运价上差额颇大,承运人和货运代理效益颇丰,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二程船公司进入中国境内,在运费上缩小了差额,逐步与国际货运市场运价接轨,国际货运呈现出薄利多运之势,对货主大为有利,而承运人乃至货代企业,则感到竞争加剧,钱难赚。实力弱的承运人和无实力的货代退出了市场,其中有的自生自灭,运价并非承运人和货代主观意志所能左右,而是货源与运力供求关系姓变化所致,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只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为货主提供信息,为船东承揽货源,以信誉、服务质量和实效获得相应服务效益,然而拖欠运费,已影响货代与承运人的资金时间价值效益,资金时间价值是以利息形式存在的,拖欠的原因,是非正常竞争揽货所致,使货代企业垫付运费后,短期内难以收回账款,甚至成为呆账.为此,货代行业理应采以“确认付费放单”和“见费放单”之举措,以防超时限,造成资金损失,并以此明确货运物权凭证和债权,债务之关系,使之能维护行业权益和信誉。管理部门应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宏观调控,使其适应外经贸发展之合理布局,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管理的目的是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依照国家法令,制定出天津市国际货运代业的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并拟定出了TIFFA会员标准权益条款,协助市外经贸局和地税局,在贯彻执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实施专用票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在实施中,使天津市的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增强了实力,得以有序而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