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方(乙方):
为提高货物运输质量,明确承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 共 件 公斤,由甲方和乙方双方执行协商统一的价格人民币 元/KG。若货物以及重量件数与实际不符,则与实际情况为准。
二 结算方式:
1) 货到付款,现金结算。
2) 结算货币单位为乙方在报价时甲方确认所用币种,如需用另外一种货币结算运费,甲方须接受乙方提出的汇率换算。
三 甲 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前,应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乙方,而且数据清楚,如因甲方委托有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若有国家禁运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标准运输工具
2) 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完整(甲方包装不合格者不在此列),如因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货物丢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按运费的5倍赔偿甲方。
3) 乙方代办进出口报关、报检、关税等一切通关手续,并保证顺利通关。
四 仲裁
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对争议要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东莞市法院起诉。
五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所运货物:
由 运到 交货。
备注:
六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