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会员账号:
网站首页 >> 物流相关知识 >> 单证知识 >> 报关单证超保存期将不予补发

报关单证超保存期将不予补发

[日期:2015-01-06]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国家海关总署昨日在就“补办报关单证及证明联”相关问题进行答问时强调,一旦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海关将不予补发。

  海关签发报关单证明联,主要是用于证明货物的实际进出口情况,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是海关签发报关单证明联的直接依据。因故遗失,会造成很多后续核销、售付汇手续等无法办理。

  据悉,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存储期限一般为1年,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自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之日起保存3年。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