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国外买方核对信用证所有条款,以便于能够完整、明确地把握哪些单据在使用信用证之前必须提交;
2.保证跟单信用证中的每一个词都与单据有关并与单据进行核对;
3.核对单据之间是否一致,并且这些单据都是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签发;
4.在规定的期限前交单;
5.确认任何改证都有开证行授权。
为防范开证行不履约的风险,出口商可要求出口商所在国的另一家银行对信用证保兑。一旦保兑,保兑行就承担与开证行相似的义务。出口商有得到付款的双重保证。出口商应牢记,只有当信用证为不可撤销自由议付时,银行才愿意保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