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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企业的分类标准

[日期:2015-01-23]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A类企业的分类标准:

1.企业注册登记两年以上,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连续6个月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连续两年无拖欠海关税款;连续两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签订进口海关必检商品免验协议后两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

2.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3.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4.会计制度完善,财务账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

5.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

6.连续两年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

7.设有海关监管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账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据实行专门管理,单货相符、账单相符

B类企业的分类标准:

凡经审核不符合A类管理条件,但又未发生C类和D类企业评估标准所列情形的

C类企业的分类标准:

1.1年内两次出现违规行为,或逃税人民币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2.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以下的

3.账册管理混乱,账簿、资料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进出口业务情况的

4.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拒绝提供有关账簿、资料致使海关无法监管的

5.不按规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的

6.1年内报关单差错率在10%以上的

7.出借企业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

8.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被商务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或警告等行政处罚的

D类企业的分类标准:

1.2年内有走私逃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多次走私应累计)

2.伪造、涂改进出口许可证件的

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

4.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利用假手册、假报关单、假许可证件骗取加工贸易税收优惠的

6.在承运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上私设夹层、暗格的

7.被商务主管部门暂停或撤销对外经营许可的

8.已构成走私罪并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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