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风险及保险对策 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看法是,对风险的掌握程度是划分现代和过去时代的分水岭:所谓对风险的掌握就是说未来不再更多地依赖上帝的安排,人类在自然面前不再是被动的。” ——Peter L.Bernstein著《与天为敌:风险探索传奇》 一、第三方物流业务风险概述 现代物流企业在攫取“第三利润源泉”的同时,其面临的风险也与日俱增。根据风险管理的理论,现代物流风险可谓是体系庞大、纷繁复杂,它不仅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纯粹风险,还包括责任风险、客户流失风险、合同风险、诉讼风险、投融资风险、财务流动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各个方面。风险管理将有助于企业领导者科学地决策,如何避免风险是摆在现代物流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鉴于客户流失风险、合同风险、诉讼风险、投融资风险、财务流动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在企业管理中具有一般性,限于文章篇幅,本文将风险的概念仅仅界定为与物流业务运营密切相联系的纯粹风险,即货物的灭损和对第三人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两个部分。 一般而言,现代物流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与托运人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1.货物灭损带来的赔偿风险——对物流安全性的挑战 包括货物的灭失和损害。可能发生的环节主要有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和配送环节。发生的原因可能有客观因素,也可能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主要有不可抗力、火灾、运输工具出险等,主观因素主要有野蛮装卸、偷盗等。 2.延时配送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及时性的挑战 在JIT原则的要求下,物流企业延时配送往往导致客户索赔。从实践中看,客户索赔的依据大多是物流服务协议。也就是说,此时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的是违约赔偿责任。 3.错发错运带来的责任风险——对物流准确性的挑战 有些时候,物流企业因种种原因导致分拨路径发生错误,致使货物错发错运,由此给客户带来损失。一般而言,错发错运往往是由于手工制单字迹模糊、信息系统程序出错、操作人员马虎等原因造成的。由此给客户带来的损失属于法律上的侵权责任。但同时,物流服务协议中往往还约定有“准确配送条款”,因此客户也可以依据该条款的约定提出索赔。此时便存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得享有提起侵权责任之诉或违约责任之诉的选择权。 (二)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的风险 1.传递性风险 传递性风险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否通过分包协议把全部风险有效传递给分包商的风险。例如,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协议规定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500元,但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分包商签订的协议却规定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件100元,差额部分则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买单。在这里,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分包环节造成的货损并没有过错,但依据合同不得不承担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于目前铁路、民航、邮政普遍服务等公用企业对赔偿责任限额普遍规定较低,因此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由公用企业部门分包时将面临着不能有效传递的风险。 2.诈骗风险 资质差的分包商,尤其是一些缺乏诚实信用的个体户运输业者配载货物后,有时会发生因诈骗而致货物失踪的风险。 (三)与社会公众之间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1.环境污染风险 第三方物流活动中的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机动车排放尾气、噪声等。根据环境保护法,污染者需要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交通肇事风险 运输司机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其所属的物流企业承担。 3.危险品泄漏风险 危险品物流有泄漏的风险,随时会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这一点值得从事危险品物流的企业警惕。 二、第三方物流风险的防范对策——兼谈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 面临风险的猖狂和索赔的烦恼,第三方物流企业该如何做到“不再更多地依赖上帝的安排”呢?对风险的态度是偏好还是厌恶?是自留还是转嫁呢?世界各国的实践告诉我们,保险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一方面体现了分散社会资源集中运作的优势,另一方面又体现出现代社会互助精神的价值。因此,现代物流诞生伊始,保险就得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青睐。 也许从一开始物流业对保险业便寄托了太多的渴望,因此物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认识,那就是保险公司应该按照物流公司的需求,量身定做一个对口的保险产品来转嫁第三方物流运营中的所有风险。然而遗憾的是,保险业从来没有、将来也不大可能提供一个万能产品来保障物流运营中的所有风险。道理很简单,作为商业化运营的保险公司也是以利润最大化为价值追求的,对于一些不可保风险,保险公司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对于不可保风险,物流企业应该努力寻求其他的风险规避手段。 以下笔者将结合风险管理模型,来具体分析物流业务风险中哪些属于可保风险,哪些属于不可保风险,进而给出若干不同的风险防范对策。 一般而言,风险的估算要参考两个指数,即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发生损失的概率越高,造成损失的程度越严重,风险也就越大。企业应该系统研究面临的不同风险类型,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可以从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两个方面入手,前者包括放弃和管理,后者包括自留和转嫁(即保险)。 具体防范对策按照企业的风险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风险最小类型,即发生的概率很低,造成的损失也很小。 这种类型的风险一般很少发生。如某物流公司每天按照固定的路线为某超市供货,由于公司没有充分预计到高考时可能造成的车辆拥堵和临时交通管制,结果高考当天发生配送延误达2个小时,按照合同约定应向超市赔偿单票物流费用5%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造成的损失也不大,因此这种类型的风险不具有保险的经济性。实践中,大多数企业会选择风险自留的方式。所谓风险自留,就是由企业自己来承担风险。自留风险的可行程度,取决于损失预测的准确性和补偿损失的适当安排。 2.风险较小类型,即发生的概率很高,但造成的损失很小。 这种类型的风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大事不犯、小事不断”。“大事不犯”说明损失一般不会太大,“小事不断”则说明损失发生的概率很高。现实中,恰恰这种类型的风险让物流公司颇感头痛。 由于损失发生的概率很高,保险公司便有可能无利可图,实践中大多数保险公司不愿提供这种类型的保险。由于造成的损失很小,因此物流公司自留风险成为可能。另外,即便一些保险公司愿意提供这种保险,其费率必定是昂贵的。因此,购买保险往往是不经济的,物流公司也只有通过自留的方式来应对风险。实践中,因为野蛮装卸、内部人偷盗等行为导致的货物损失风险就属于这种类型。 虽然这种类型风险造成的单次损失并不大,但较高的发生概率造成的累计损失足够物流公司难以承受,因此物流公司陷入了两难困境。很多物流公司抱怨保险公司提供这种类型保险时索要了过高的保险费率,而保险公司却又抱怨物流公司的管理水平差、发生风险多导致其无利可图。 笔者认为,之所以产生这种抱怨,根源在于对保险功能的定位不清。从风险筹划的角度来看,保险仅仅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策。风险是一个客观现象,保险能够分散风险发生时被保险人的损失,但不能从源头上制止风险的发生。这种“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的风险,大多属于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通过有效的管理完全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因此,笔者建议这种类型风险的应对策略是:管理加自留,即首先通过有效的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使风险的类型转化为风险最小型,然后通过自留的方式规避风险。 3.风险较大类型,即发生的概率很低,但造成的损失很大。 这是传统保险可以承保的风险类型。由于发生的概率很低,保险便具有了可行性;由于造成的损失很大,成就了保险的必要性。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从事业务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的威胁。这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一旦发生足以让物流公司倾家荡产。保险的功能就在于有效分散风险,最大程度的降低被保险人的损失。笔者认为,对于较大类型的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采取保险的策略予以转嫁。 4.风险最大类型,即发生的概率很高,造成的损失也很大。 这种类型的风险一般不会发生。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道路状况不良、天气环境恶劣、司机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第三方物流企业承运一批价值连城的玻璃制艺术品时所面临的风险就属于这种类型。此时,理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会采取放弃的方法来应对风险。放弃不失为规避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但其机会成本却是可能获得的高额收益。另外,放弃固然可以避免一些风险,但难免又会遇到其他风险。可以说,放弃仅仅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应对策略。 笔者认为,当放弃的机会成本足够高时,物流企业总可以通过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降低货物发生损失的概率。如前例,选择空运、高价雇佣一名技术娴熟的驾驶员或者给玻璃艺术品进行安全包装等,这些管理方法足以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因此,应对这种风险的最佳策略是管理加保险,即通过有效的管理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使风险的类型转化为风险较大型,然后通过保险的方式转嫁风险。 三、发展物流保险尚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由于现代物流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能够提供足够多的保险产品供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物流业的人士必须清楚地看到,实践中保险公司参与物流风险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配套的地方,这需要物流业和保险业双方共同的努力。笔者认为,大力发展物流保险还需要相关部门着手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不断创新保险产品 传统保险产品体系中均有货物运输保险、仓储保险等,但相对独立的保险产品割裂了现代物流的各个环节,与现代物流功能整合的理念背道而驰。比如,托运人要完成一项物流活动,就不得不在运输环节投保货物运输险、在仓储环节投保货物仓储险等。多次办理保险手续意味着多次的保险谈判、保单缮制、费用支付等。程序的复杂既延长了物流活动的时间,又增加了多环节保险的费用,给托运人带来不便。 有鉴于此,我国深圳等地一些保险分公司早在1998年就开始积极探讨个性化的现代物流保险方案。比如,这些方案将保险责任起讫期间延长为“门到门”条款,把货物运输保险和短暂仓储保险打包后低价出售等。这些方案的推出是对现代物流保险的有益尝试。2004年,全国最大的非寿险公众公司中国人保财险在保险业内率先推出《物流货物保险》和《物流责任保险》两个全国性总颁条款,从而部分地满足了现代物流业务的发展需要。 2.努力开拓责任保险市场 物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之一种,其大力推广离不开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由于我国缺乏相对完善和成熟的法律环境,加上目前我国责任保险承保利润不高等现状,近年来全国责任保险业务呈现出明显的萎缩迹象。据统计,2004年责任险同比负增长高达5.59%。因此,推广物流责任保险,离不开责任保险市场这个大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各大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努力开发适销对路的责任保险产品,才能做大做强责任保险业务。届时,物流责任保险水涨船高,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 3.提高彼此互相信任的程度 还有一点不可否认,物流业与保险业彼此之间缺乏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保险的发展。举例来说,保险公司担心物流公司统保时不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申报,导致不足额收取保费;一旦出险,物流公司事后填单骗取保险金。因此,《物流责任保险》条款采取按照物流公司当期实际发生的营业收入计收保费的方式。另外,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往往需要物流公司提供与客户签订的物流协议,在理赔时还需要物流公司提供货物的价值,甚至包括出厂价值、销售价值等。然而,物流协议和货物价值往往构成了客户的商业秘密,物流公司一般不愿意或根本就不能够向保险公司提供。因此,笔者认为物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要不断加强对话,争取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对推动物流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当前环境下可资借鉴的物流保险若干建议 鉴于物流保险发展的滞后性,笔者针对本文第一部分谈到的物流风险,结合第二部分对风险类型的探讨,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现行保险产品体系为基础,试着给出一些可行的保险建议供物流实践部门参考。 1.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风险可以通过投保《物流责任保险》解决。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情况,附加盗窃责任保险、提货不着责任保险、冷藏货物责任保险、错发错运费用损失保险、流通加工和包装责任保险等。 2.与分包商之间产生的传递性风险固然可以通过保险予以转嫁,但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属于风险较小类型,企业选择投保是不经济的,因此建议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候尽量保持责任限额的一致性。另外,通过选择分包商以及加强管理等方面降低这类风险的出险概率。 3.至于诈骗风险,可以投保信用保证保险,即保险公司对分包商的信用承担保险责任。一旦发生诈骗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从保险公司受偿。 4.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往往责任巨大,一般保险产品均做责任免除处理。物流公司应该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降低污染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害。 5.道路交通肇事风险可以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转嫁因交通事故需向第三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此种情况适用于配送业务量较大的物流公司。 6.危险品责任风险可以单独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也可以投保物流责任保险附加危险货物第三者责任保险。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需求呈多样性的变化。作为生产企业,要想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首当其冲就是要对成本进行控制。如要从供应链方面做更深一层次的探讨,那就得考虑采购成本,对其采取控制策略。 集中采购策略 谈到如何控制采购成本,我们一般都会想到要进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大型企业进行大规模采购的一种策略。首先,像以钢筋、水泥、混凝土为主要材料的房地产业,深受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拖累,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加强了集中采购、集中进货。目前我国建筑企业钢材进货还比较分散,一些企业的进货权是分散到项目部甚至项目部下属部门的,而且每批的进货数量不大。如果公司统一采购钢材,然后根据各工程的需要统一调配,不仅可以做到大批进货节约成本,还可以通过分析市场趋势决定是否应储备钢材,从而规避了价格上涨的风险。另外,集中采购对家电行业也同样适用。例如海尔集团光是通过对钢板、化工原料、电子零部件等大宗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就使公司节省成本达到20%-30%。 然而,要做到集中采购,听起来容易做起来还是很难的,有时不单单是靠采购部一个部门就能够完成的。例如,电缆是海尔集团众多产品都要使用的部件,为了做到集中采购,采购部门和产品设计部门要通过对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产品所用的电缆进行统一的重新设计,能够标准化的要标准化,能采用通用部件的尽量使用通用部件。通过这些措施,海尔集团所采购的电缆由原来的几百种减少为十几种。采购产品种类减少,才能顺理成章地实现集中采购。海尔集团仅此一项改进,就使得其在电缆采购上节约了大概20%的成本。 联合采购策略 对于像海尔集团那样的大公司,集中采购是一种可行、实际的采购策略。那么对于中小型公司要采用什么样的采购策略才是经济可行、切合实际的方法呢? 目前,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中小型企业有着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而他们又不可能逃脱残酷的现实,但并不是说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在控制采购成本方面无路可走。比如,跨企业的联合采购就不失为一种降低成本的方法,在可能的情况下中小型企业尤其可以考虑组织或加入采购联盟。 中小型企业如果在原材料采购上联合起来,就可以增加规避风险的能力。一来多家企业联合采购,集小订单成大订单,增大谈判实力,获取采购规模优势,争得和大企业、大公司一样的“江湖地位”;二来联合采购的对象是原材料生产企业,这样就可以摆脱多余的转手成本,通过直接与制造商交易,减少中间层次,大大降低流通成本和保障产品质量。 第三方采购策略 随着外包业务的不断扩展,其实企业还可以采取另外一种比较新颖的采购策略第三方采购策略。顾名思义,第三方采购是企业将产品与服务采购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国外的经验表明,与企业自己进行采购相比,第三方采购往往可以提供更多的价值和购买经验,可以帮助企业更专注核心竞争力。比如,美国地方政府采购联盟就是一家第三方采购组织,有7000多家政府企业加入了这个采购组织,直接采购成本降低了15%以上。但是,第三方采购也有其一定的弊端。首先各个企业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联合采购,只能构成机会型联盟,彼此之间的利益很难长时间维持。另外,采购外包双方的信任也很难建立,如生产采购包含着许多提前设计的工作,而你并不能将设计秘密公开给第三方,因为他们可能与其他公司分享这一信息,甚至将公司的采购利益和经验吐露给其他公司,对本公司的竞争优势造成损害。对于我国各类型的公司来说,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评估这一采购策略,适当选取。 提高产品附加值策略 就采购成本问题,我们要想彻底地解决它,还得从长计议。当原材料涨价导致成本吃紧之后,企业才开始采取上面这些优化供应的措施,其实都是亡羊补牢。因为这些措施很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此时我们倒不如在产品那一端做些文章。 通常越是产品附加值高的生产环节,对原材料涨价的态度越缓和,越是原材料成本占的比例高,产品附加值越小,企业对原材料涨价越在乎。要想增加产品附加值,一个是增加产品的技术附加值,另一个是增加产品的品牌附加值。 对于增加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这是一个科技时代比较热门的话题。要想增加产品的技术附加值,首先就得在人才方面舍得投资,再次在设备、技术上也得有所作为。只有在这两个基础技术上有所投资才能得以实现产品的技术附加值。不过话又说回来,在这方面的投资不管从长远来看,还是从短期的经济效益来说,都是值得的。例如,一款新型的智能吸尘器的零售价高达13600元,但通过估算其原材料成本价格才为300元左右,还不及最终售价的零头啊! 对于产品品牌附加值增加,主要是做到“差异化”。企业同质化经营是造成供需矛盾的结构性原因,而且还造成终端产品只能实行低价策略,根本没有预留进一步降低价格的空间,所以对原材料涨价基本没有多少承受能力。对于这种状况,惟一的途径就是要实行差异化的产品战略。 总之,通过对上述各种策略的介绍及应用,我们可以从中吸取一些经验,得到一些方法。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来消化成本增加的影响,都不意味着这些措施仅仅是解决供应成本涨价的问题,恰恰相反,对于那些有进取精神的企业来说,成本最小化、销售最大、效率最高,都是一个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企业无论是在衰弱时期还是在兴盛时期都要采取合理、实用的管理方式与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