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输费用的计算
1. 计算运输费用的基本依据是《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以下简称《价规》);
2. 查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3. 从《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价规》附件一)和《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价规》附件三)查出该品名的适用运价号;
4. 按适用的货物运价号,依下侧附表计算出货物单位重量(整车为吨、零担为10公斤,集装箱为箱)的运费。单位重量运费与货物总重量相乘,即为该批货物的运费;
5.依《价规》附录一、二、三的规定,分别计算货物的电气化附加费、新路新价均摊运费、建设基金等3项费用,再与运费相加即为货物的运输费用;
6. 杂费按《价规》的规定核收。
货物单位重量的运费计算办法
整车货物每吨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零担货物每10于克运价=发到基价+ 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集装箱货物每箱运价=发到基价+运行基价x运价公里
(二)货物计费重量的确定
货物计费重量:整车是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是以10千克(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是以箱为单位。每项运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入处理;每项杂费不满1个计算单位,均按1个计算单位计算。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为2元。
(三)《价规》所附几项运输费用核收方法
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
凡货物运输中途经过下面附表所列电气化区段时,均按《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核收办法》(《价规》附录一)的规定收取电气化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