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押运人"须知"包括以下内容:
a、押运人应熟悉所押货物的特性,负责所押货物的安全。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登乘未经车长或站许可的车辆。
b、要注意乘车安全。横过线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跳、钻车辆,亦不得在列车、车辆移动时爬车或跳车。严禁栽谮货车下乘凉避雨,不得蹬坐车帮和探身车外,不准在货车顶部或货垛的高处坐卧、走动或停留,也不准在易于窜动货物的空隙间乘坐。通过铁路电气化区段,严防触电。
c、严禁携带危险品,不准在货车内吸烟、生火(押运需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除外),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要负经济或法律责任。
d、发现危及货物、人身、行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知车长、车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