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人﹕办理出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全称。
2﹑ 电话﹕申报人的联络电话号码。
3﹑ 地址及邮政编码﹕申报人的固定的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
4﹑ 发货人﹕执行货物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发货人全称。
5﹑ 电话﹕发货人的联络电话。
6﹑ 发货地点及编号﹕货物的第一起运地﹐以及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填写货物的商品编码。
7﹑ 运输工具﹕载运货物至出境地海关的运输工具名称(汽车的填明车牌号码﹐铁路运输填明车次)。
8﹑ 启运日期﹕运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在启运地海关的出发时间。
9﹑ 预计运抵口岸日期﹕按合理的直接路线计算所需的运抵出境口岸的时间。
10﹑集装箱号﹕载运货物的集装箱箱体号码。如有多个集装箱的﹐应逐一填报。
11﹑规格﹕集装箱的外形尺寸。如不止一种规格﹐应份别填明。
12﹑数量﹕运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总数。
13﹑承运单位及司机代号﹕负责经营货物转关运输的经营单位名称及由海关编给司机的代码。
14﹑电话﹕承运单位的联络电话号码。
15﹑出境口岸﹕预定的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16﹑商品编码﹕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规定填写货物所属的商品编码。
17﹑件数包装式样﹕货物的总箱数或件数。包装式样指袋﹑箱﹑捆﹑包﹑桶等。如有多种包装﹐要分别填报。
18﹑货名及规格﹕货物的中文全称和详细规格。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份别填报。
19﹑数量﹕货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时﹐应份别填报。
20﹑重量﹕货物的重量。应注明毛重或净重。
21﹑成交价格﹕出口合同订明的货物成交价格和价格条款﹐并应注明币别。
22﹑承运人签字盖章﹕经营货物运输的公司在此栏签字盖章。
23﹑申报人签字盖章﹕办理出口货物转关申报手续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此栏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