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海关答复: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18号公告,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通过年审的原代理报关企业,视为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许可期限为2年,其《代理报 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7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某年某月某日起,你企业可按批准的范围开展报关业务”)。你们公司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有效期应为2007年2月,现已经过期,因此应立即来海关办理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手续。
温州海关答复:根据海关总署2005年18号公告,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在海关通过年审的原代理报关企业,视为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许可期限为2年,其《代理报 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07年,具体日期以证书封二所标注的日期为准(即“某年某月某日起,你企业可按批准的范围开展报关业务”)。你们公司从事代理报关业务的有效期应为2007年2月,现已经过期,因此应立即来海关办理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