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先在本单位开具货物托运证明,然后将您所需托运的货物包装完好(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以上限制的,应事先经民航同意方可办理;每件货物的最小体积长、宽、高合计不得少于40厘米,最小一边不得少于5厘米)交民航收货点或直接运到机场货运部门、填写货物托运单(包括发、收货人的详细地址、货物名称、规格、件数等),经民航工作人员认定后,对托运货物进行安全检查、过秤收费并办理有关手续。您若托运国际货物,则应先交海关检验,并应符合货物运输过程中出入境和过境国家的有关规定待货物运到目的地后,由当地民航货运部门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当然,民航也可根据您的需要送货上门,给您提供方便。但是,为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在货物中不准夹带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现钞、证券等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