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系指:
1.由进境地入境后,向海关申请转关运输,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
2.在起运地以办理出口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3.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应受海关监管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