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填写《国内货物托运书》,并持有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人个物品应出示人上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士兵证、护照等)。托运活体动物、植物须事先办妥卫生检疫等与运输有关的和项手续。鲜活易腐物品、动物、紧急办理托运手续。托运政府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以及需经公安、检疫等有关部门检查和检验的货物,应当随附有效证明。
为了保证航空运输安全、中国各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有权对托运人交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
(二).包装与标场
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对各种货物特定的要求。每件货物的外包装应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姓名、地址、储运要求,原有的旧标志须清除干净。
(三).体积与重量
国内运输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托运货物的最大体积、重量限度根据该航线具体使用的机型而定。
国内运输货物的实际重量按毛重计算,以公斤为单位,不足一公斤按一公斤计算,超过一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运费以角为单位,角以下四舍五入。每份货运单最低运费为人民币10元。
托运人托运货物,毛重每公斤价值在人民币20元以上的,可办理货物声明价值,按规定交纲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计算方法:声明价值-(实际重量X20)X0.5%。每份货运单的声明价值一般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四).危险物品
根据国务院、民航总局规定,国内班机原则上不载运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物品。但符合国际航空运输规定的一、二级包装的放射性同位素以及经国际航班运输需转运至国内其他航站的危险物品,其外包装良好,符合国际空运要求的可以利用国内航班转运至目的地,并按照150%收取运费。转运的具体手续、规定和办法请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货运部“特种物运输室”和各航空公司货运部联系,国航联系电话:64562828。
国内班机不载运仅限货机运输的危险物品。
(五).押运货物
托运人托运需特殊照料的活体动物、价值昂贵的货物,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防护措施需要专人护理、监护以确保安全的货物均应派人押运。
押运人须事先与机场货运部门联系,然后去中国各航空公司售票自购买机票。押运货物要事先定妥吨位,在中国各航空公司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机场货运部门办理托运手续。押运员要自行办理乘机手续。
押运货物在运输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除由于中国各航空公司的过失造成外,均由押运员自行负责。
(六).赔偿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代办货物国内航空运输险。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须在《货物托运书》上列明货物的实际价值。如投保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坏、丢失,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条例给予赔偿。未投保的货物,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最多承担每公斤人民币20元的赔偿费;办理航空运输声明价值的则以声明价值作为赔偿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