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报关转关
提前报关方式是指进口货物在指运地先申报,再到进境地办是进口转关手续,出口货物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前先申报,货物运抵监管场所的再办理出口转关手续的方式。
2、直转转关
进口直转转关是指进境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转关。
出口直转转关是指出境货物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报关后, 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的出口转关。
3、中转转关
中转方式是指在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转关手续。
提前转关进口:指运地海关报关(生成转关申报单),进境地办封关手续
提前转关出口:运输工具未到达海关监管场所前,启运地海关报关(生成转关申报单),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
直转转关进口:进境地海关录入转关申报单,指运地海关报关
直转转关出口:启运地海关报关单(生成转关申报单),出境地海关监管出境
中转转关进口:进境地海关录入转关申报单,需中转的填发
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先向指运地海关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计算机自动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并传输至进境地海关。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编号;
2、《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交验《进/出境载货清单》一式两份;
3、《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4、提货单。
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在指运地海关办理转关核销和接单验放等手续。
出口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由货物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向启运地海关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
直转的转关进口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进境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并持以下单证直接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两份;广东省内公路运输的,在报关单运输工具栏目录入《进/出境载货清单》条码号,在提运单号栏目录入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2.《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
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后,填报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和运输工具代理人批量办理货物转关手续。
运输工具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2、《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
3、进口中转货物的按指运地目的港分列的纸质舱单;
4、以空运方式进境的中转货物,提交联程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