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刚才说了,货物本身有没有危险性并不与其运输过程中是否有运输危险性划等号,那么目前市面上有没有官方机构可以认定货物在某个特定的运输环境中是否属于危险品呢?说到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下危险品订舱流程:危险品海运出口一般需要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海运托书、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以及MSDS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接着就是凭这些单据由货代向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海事局出具的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可见,通过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以及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可以判定货物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危险性。然而,目前市面上主要有哪些专业机构可以出具这两项证书呢?小编问了专业人士,供大家参考:目前上化院、计量院(全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及商检局都可以出具官方证明,比如,上化院和商检局,可以同时对危险货物进行MSDS、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证明。
有了以上说的几项证明之后,订舱环节基本就可以**关了,接下去就是向海关进行申报。申报时我们需要向海关提交如下资料:
1、装箱单;
2、报关委托单;
3、出口报关单;
4、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并且货物装箱唛头必须清晰,且与申报内容保持一致;
另外,还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货主可以选择自行送货至危险品仓库内装,或者到工厂装箱,此种方式下货主需提前准备好货物,货物装箱后一定要在集装箱的四周贴上大危标,如果所装的货物一旦泻漏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话,还需要贴上海洋污染标记,同时拍照取证。
通过以上整个流程的梳理,相信各位应该可以明白危险品申报所需要注意的事项了。显而易见的是,对于危险品,其向海关申报并比起普通货物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关键在于前期订舱和向海事局、船公司的申报,所以建议各位货主可以提前备好相关证件,保证后续通关的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