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航空货物运价所使用的货币:运输始发地货币。货物的航空运价一般以运输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即运输始发地货币。有的国家以美元代替其本国币公布运价,此时,美元即为运输始发地货币。
(3)货物运价的有效期,销售航空货运单所使用的运价应为填制货运单之日的有效运价。即在航空货物运价有效期内适用的运价。
(4)运价,又称费率,是指承运人对所运输的每一重量单位货物(千克或磅)(kgorlb)所收取的自始发地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航空费用。货物的航空运价一般以运输始发地的本国货币公布。
(5)计费重量(ChargeableWeight)。货物的计费重量或者是货物的实际毛重,或者是货物的体积重量,或者是较高重量分界点的重量。包括以下指标。
①实际毛重(ActualGrossWeight):包括货物包装在内的货物重量。
②体积重量(VolumeWeight):体积重量的折算,换算标准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
③计费重量: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较取髙者;但当货物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量作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国际航协规定,国际货物的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最小单位,重量尾数不足0.5千克的.按0.5千克计算;0.5千克以上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6)最低运费(MimmumCharge)。货物按其适用的航空运价与其计费重量计算所得的航空运费,应与货物最低运费相比,取高者。
(7)其他费用(OtherCharges),其他费用是指由承运人、代理人或其他部门收取的与航空货物运输有关的费用。在组织一票货物自始发地至目的地运输的全过程中,除了航空运输外,还包括地面运输、仓储、制单、国际货物的清关等环节,提供这些服务的部门所收取的费用即为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