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注册的变更
报关员因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向海关提出变更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办事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先提交以下材料交海关初审(有原件的应提交原件交海关验核,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
(二)《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委托书》(受委托报关单位提供);
(五)变更证明材料;
(六)《报关员证》
(七)报关员IC卡。
二、海关经审核后通过H2000系统进行报关员注销操作,并收取《报关员证》原件及报关员IC卡。注销操作完成后将材料退申请人至科思达公司预录入窗口打印《报关员制卡凭证》、《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三、申请人在科思达公司完成数据录入后,提交前述所列相关材料、《报关员制卡凭证》及《报关员情况登记表》等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变更。
四、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报关员注册变更条件的,比照报关员注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