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合同可以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三种。航次租船合同又称程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即船东)将船舶租给承租人,按照约定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货物,而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运输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又称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船舶租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船舶进行运输,而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运输合同;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保留船舶所有权,而将船舶的占有权移转给租船人,由租船人雇用船长、船员来管理船舶的一种合同。从法律性质来说,光船租赁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有所不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都是运输合同,但光船租赁合同则是属于财产租赁合同,而不是运输合同。在海运业务中,通常都是系用航次租船或定期租船的方式进行运输,采用光船租赁的情况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