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效力部分
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开头和结尾部分,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合同的开头也称约首、首部或序言,通常载明合同的名称及编号;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订约双方的名称。有时还载明据以订立合同的有关函电的日期及编号。这些内容在发生争议时可能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合同的结尾也叫约尾,通常载明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正本的份数、附件及其效力,以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等。
2.权利与义务部分
这一部分通过许多条款来具体规定买卖双方在一项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为合同的主要部分,所以亦称为主体部分或本文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合同的标的,主要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等;二是货物的价格,主要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计价货币、标明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确定价格的方法、总值等;三是卖方的义务,主要包括交货、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等;四是买方义务,主要包括支付货款和收货方面的内容。
3.索赔与争议解决部分
这部分也可称为合同的安全保障部分,主要包括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以及其它有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