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1)选择运输 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 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5)包装;(6)储存;(7)称 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的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 承运人;(10)做外汇交易;(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 并付发货人;(13)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3)提货和付运费;(4) 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 它费用;(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7) 协助收货 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 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 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 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 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 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 货物混装和集装 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