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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时涉及的单证

[日期:2015-01-29]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报关时涉及的单证
进商向海关时,需提交以下:

1、进货物单。一般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单一式三份;货物后需的,应另填一份专用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单少一份,对货物委托国外,结算方式是待货物后按实销金额向单位结汇的,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单和的提货单及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单上签章放行退还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核销单。一切货物时,应交验部门加盖“监督”章的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包括:
①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设备清单;
②已向海关备案的贸易合同进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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