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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出口报关的期限

[日期:2015-01-28]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进口报关的期限一般为15天,也就是说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


  计算进口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


  出口报关的期限一般比较快,基本上当天就需要解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尤其是在空运进出口中,报关的时效性显得就更尤为重要了。我司在空运出口与空运进口中的报关能力尤为突出,是您前程无忧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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