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专人送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的,需持下列资料:
1、介绍信;身份证或复印件。
2、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
3、原始报关单。
二、对发函进行报关单“二次核对”的,需邮寄下列资料:
1、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必须清楚注明回邮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对专人送报关单进行“二次核对”的,需持下列资料:
1、介绍信;身份证或复印件。
2、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
3、原始报关单。
二、对发函进行报关单“二次核对”的,需邮寄下列资料:
1、报关单“二次核对”工作联系单(必须清楚注明回邮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