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来料?
来料、来料装配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费或装配费。
按海关关于对外装配的规定所称的对外装配业务是指:
(1)由外商提供(包括外商在价购)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简称料件),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单位按对方要求进行装配,成品交给对方,我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
(2)将料件和成品分别计价,分别订立合同,对开,不动用,料件和设备的价款在成品价格中扣除,我方净得工缴费。
(3)由(工贸)公司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装配业务,然后组织工厂生产,(工贸)公司同工厂之间按购销关系办理。
2. 来料与进料有什么区别?
来料与进料有以下区别:
(1)来料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我方
向对方收取约定的费用;进料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自负盈亏。
(2)进料,进是一笔买卖,再又是一笔买卖,在进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原料和成品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
(3)来料的双方,一般是委托关系,部分来料,虽然包括我方的一部分原料,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买卖关系,但一般我方为了保证产品的及时,都订有对方承购这些产品的协议,进料再,从对象来讲,没有必然的联系,进归进,出归出,我和对方都是商品买卖关系,不是关系。
3 . 单位对外签订的来料合同必要具备哪些内容?
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对外经济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外经贸部门,或者他们的授权的机关审批。签订的合同必须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 外商提供的料、件、设备。
(2) 我方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
(3) 料、件、设备和成品的交货日期、进岸、方式、支付方
式、用料定额、损耗率、工缴费标准。
(4) 合同有效期限和违约、撤约、索赔、仲裁办法。
(5) 外商在我境内用价购的料、件应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有关进公司批准并在合同中注明。
4. 单位和单位各有哪些职权?
凡经批准有对外权的(工贸)公司可以对外签约;没有权的单位在与外商时,需有上述公司参加.
外商委托我
代理人签定和同的,要提供经公证机关或经贸部门认定的委托证明文件.
承接来料的企业和外商的代理人必须是要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单位与(工贸)公司联合对外签发的,可直接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承接法律责任.参与签约的(工贸)公司要对签约的事负责,并向海关负连带责任.(工贸)单独对外签约而后由公司再组织单位进行生产的(包括公司与单位按购销关系办理的),由有关公司及企业向海关负法律责任.外商或其代理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同样应向海关负法律责任.
5. 合资企业是否可搞来料?
可以,合资企业搞来料,若属于其经批准的范围的项目,可直接对外签订来料合同;如超出其范围,须报有关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6. 外商是否可以承包来料任务?
不行,来料业务由外商承包,由外方拥有外方企业的所有权和权,改变了来料性质,因此不能再享受来料的优惠待遇。
7. 怎样向海关办理对外来料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有关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单位或(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2)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对外经济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部批准的文件。
(5)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海关核准后,向登记备案的来料合同,其货物进时,不能享受来料的优惠,应按一般进货物办理有关手续。
8. 《对外贸易进货物登记手册》具有什么作用?
《登记手册》是单位向海关办理进货物、免税手续和核销手续的主要凭证,有关单位应妥善保管,如实填写进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等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并签章认可后的申报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涂改和伪造、撕毁。
9. 若《登记手册》遗失,应怎样办理?
有关公司和单位的《登记手册》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并将承接对外装配业务的有关进货物的交主管海关,经海关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补发《登记手册》。在海关补发《登记手册》前,有关货物不得。
10.若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变更时应怎样办理海关手续?
如果已登记备案的合同发生中止、延长、转让、变更等事情,有关单位应于上述情况发生并经主管机关批
准确认后的10天内向其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11.若项目不需要从境外设备,应怎样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单位利用企业原有技术设备承接料件,如料件为外商提供的,可以直接向海关办理料件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登记手册》,凭以。
12.外商用在我境内购买的来料项下的料、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什么规定?
来料项下料、件如系外商在我境内用购的,有关企业应报经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合同中注明,海关在合同登记备案时区别情况对待:
(1)外商或来料企业,在我境内购买一般原材料进行,凡属于许可证的商品,应按规定向海关交验许可证。
(2)外商或来料企业,在我境内购买我货物进行进行来料,凡属各总公司统一或联合的商品,应报有关总公司核准。
(3)外商或来料企业,一律不得在我国境内购买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材料进行。
13.来料进货物怎样办理手续?
来料项下货物进、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
(1)填有进、货物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等项目并带有经海关认可的单位签章的“来料进货物专用单”1式3份。
(2)《来料进货物登记手册》。
(3)进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