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盘(Inquiry)
询盘是让对方知道发盘人的意向和需求的概况。
船舶所有人发出询盘是为了承揽货物运输业务。主要内容包括:出租船舶的类型、船名、船籍、吨位、航行范围、受载日期、船舶供租方式、供租期限、适载货物等;承租人发出询盘是为了寻求合适的船舶来运输货物。主要内容为:承租人的名称和营业地点、货物种类、名称、数量、包装形式、装卸港口或地点、受载期及解约日、租船方式和期限、船舶类型、载重量、船龄、船级、交船和还船地点、航行范围、租船合同范本等。
(2)发盘(Offer)
又称报价。承租人或船舶所有人围绕询盘中的内容,就租船涉及到的主要条件答复询盘方即为发盘。按不同的约束力分为绝对发盘(Absolute Offer)――实盘(Firm Offer)和条件发盘(Conditional Firm Offer)――虚盘(Offer Without Engagement)两种。绝对发盘具有绝对成交的意图,主要条款明确肯定、完整而无保留,具有法律效力,规定了对方接受并答复的期限。发盘方不能撤回或更改发盘中的任何条件,接受方也不能试图让发盘方改变条件。条件发盘是指发盘方在发盘中对其内容附带某些保留条件,所列各项条件仅供双方进行磋商,不具约束力。
(3)还盘(Counter offer)
又称还价,是指接受发盘的一方对发盘中的一些条件提出修改,并和向发盘提出的工作过程。
对还盘条件做出答复或再次做出新的报价称为反还盘(Recounter offer)。
(4)报实盘(Firm offer)
在经过多次还盘与再还盘之后,如果双方对租船合同条款的意见趋向一致,一方可以报实盘的方式要求对方做出是否成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