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托运单(BookingNoteforCargo)是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是外运公司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
海运出口托运单一式数份。主要内容有:托运人、目的港、标记及号码、件数、货名、毛净重、尺码、可否转运、可否分批、配货要求等。
第一联由船务代理公司留存。
第二、三联是运输通知。其中一联向出口单位收取运费,另一联外代(或外运)留底。
第四联装货单(ShippingOrderS/O)亦称关单,须经船代理盖章有效。海关完成验关手续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船方方能收货装船,并在收货后留存。
第五联收货单(Mate'sReceipt)亦称大副收据。在货运单证流转过程中,它与装货单内容相同,形影不离,直到装货完毕后才告分离。收货单经船方大副签收后交货方,凭以向船代理换取装船提单。如果大副在此单上批注货物包装不良有残损等事项,这些批注将全部转移到提单上,使之成为不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将不被银行接受。据此按惯例货方只能出具保函请船代理签发清洁提单而承担其可能产生一切争议的后果。
第六联外运留底。
第七联配舱回单。外运公司订好舱,将船名、关单号填入后退回出口公司。出口公司凭此制作船卡、缮制提单预送外代(外运)公司。一候货装上船,大副收据签发后,外代(外运)即签发正本提单,供结汇用。
第八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在货进栈时作码头存仓记录,货上船后即凭以收取港务费用。
此外再附空白格式的两联,由码头作桩脚标记和码头仓库存查之用。以上共为一式十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