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2、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3、 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应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记货物名称,并注明其顺号及热状态,同时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易腐货物容许运输期限。托运需检疫运输的易腐货物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检疫证明。
4、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须出具《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