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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提单和海运提单的区别

[日期:2015-01-06]   来源:www.qq8008.com  作者:admin   阅读:0[字体: ]
      海运提单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 

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 

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与海运提单相对应的是租船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 

海运提单大多认为是船东单,我认为海运提单包括货代提单、船东提单,货代提单和它对应的是船东提单。这两种提单差别不大,只是签发人的资质不同H B/L 在目的港会多换单费(有时不只一个换单费) 

H B/L (货代提单)签章显示的是 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或类似的字样; 

M B/L (船东提单)签章显示是 AS CARRIER 或类似的字样(UCP500号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不是以提单的抬头来区分的,出船东提单签代理的章的多了 

如果L/C中没有特别要求,两者效力相同,都是有价单据,都可背书转让。 

不可转让,不是货权凭证的是海运单(SEAWAY BILL), 

*无船承运人(NVOCC)提单也是HOUSE BILL OF LADING ,是承运人签发给它,它再以自己的名义签发给客户,这种情况的提单不是物权凭证。 

*现在货代出的提单大多打AS AGENT FOR THE CARRIER ,即使出货代的名头,签自己的章,显示AS CARRIER 银行基本也会收的,(银行没有义务审核单据的真伪) 

收货人没有要求的话,就由发货人自己定,M B/L基本不会给你倒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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